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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荣获2020年度长春市“高校文明杯”竞赛活动22项荣誉
发布时间:2022-07-25 来源: 点击数:

7月15日,学校收到了中共长春市委教育工作会员会颁发的《关于表彰2020年度长春市“高校文明杯”竞赛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文件。我校荣获长春市“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党委宣传部长解克兢荣获长春市“高校文明杯”竞赛活动优秀个人等11项先进集体和11项先进个人荣誉。

一、先进单位(11项)

1、“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先进单位:长春人文学院

2、 先进基层单位:护理褔祉学院、学院理工学院

3、学生管理工作先进集体:文学院、学生处

4、文明食堂:西校区学生食堂

5、文明班级:理工学院计算机系数字媒体技术1班、商学院2018级会计学4班

6、文明寝室:西一公寓208寝室、西区三号公寓329寝室

7、优秀学生社团:学校青马协会

二、先进个人(11项)

1、“高校文明杯”竞赛活动优秀个人:党委宣传部部长 解克兢

2、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音乐舞蹈戏剧学院舞蹈系主任 张万励、护理福祉学院院长 刘玉锦、商学院工商管理系主任 穆丽

3、十佳思政工作者提名奖: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主任 戴继天、

4、十佳辅导员提名奖:理工学院辅导员 张占峰

5、十佳大学生提名奖:护理福祉学院2018级护理3班 康曦丹

6、学生管理工作先进个人:学生处资助科科长 姜云乔

7、优秀大学生:文学院2018级汉语言文学1班 卢艺雯、文学院2018级汉语言国际教育1班 李嘉欣、外国语言文学学院2018级应用日语2班 苏明研

多年来,我校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央文明委《关于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指导意见》《全国文明校园创建管理办法》,按照长春市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总体部署和要求,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把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发展规划,建立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全员协同参与的文明校园创建工作责任体系,形成全员参与、全方位落实的新格局,高标准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特别是在开展文明校园创建工作中,学校党委坚持以长春市高校“文明杯”竞赛活动为载体,坚持高站位,提升创建水平;坚持高层次,突出创建特色;坚持高品位,占领创建阵地;坚持高质量,确保成效显著。把创建文明校园工作与坚持立德树人结合起来,与开展“学习筑梦”行动结合起来,与坚持“成功教育”理念结合起来,与提高师生道德修养和水准结合起来,通过开展富有特色的品牌活动,提升了文明校园建设水准。(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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