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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长春人文学院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与吉林省分类评价平台2024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15 供稿单位:学校办公室、教务处 撰稿: 浏览次数:

各院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按照《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有关要求,落实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部署。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4年数据更新采集工作的通知》,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4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与吉林省分类评价平台数据填报工作的决策安排。请各院部认真做好平台2024年数据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国家数据平台与吉林省分类评价平台持续更新完善,是教育督导评估监测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基于国家数据平台与吉林省分类评价平台开展高等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常态监测、探索进行质量预警,是重塑高等教育新型评价体系的重要内容,是推动人才培养质量全面提升的重要举措。请各院部高度重视,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全面、准确、及时做好数据更新采集工作。

二、数据使用

数据平台将应用于高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和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本科专业认证及评估、办学质量画像与监测预警等工作。教育部教育督导局依托国家数据平台进行数据挖掘和分析,研究开展高等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画像与监测预警,编制全国和各地各校质量监测报告,服务政府高等教育治理与决策、服务高校持续改进内部质量控制机制。

三、有关事项

请各院部指派1-2名专人负责数据填报工作,并于2024年10月15日17:00前扫描下方二维码完成数据填报工作人员的信息报送。

请数据填报工作人员复制下列网址https://qcild.v.chaoxing.com/manage至浏览器(推荐Google Chrome或Microsoft Edge),输入账号与密码登录平台(学校将统一发放对应院部账号与密码)。平台将发放数据填报的具体任务与具体要求。 

工作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反馈。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刘雨石,0431-84537196

孙 亮,0431-84537126

 

 

学校办公室 教务处   

202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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