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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机关、教辅单位申报2022-2023学年突出工作业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06 来源:监察委员会办公室 点击数:


机关、教辅各单位:

监察委员会启动对机关、教辅各单位2022-2023学年(2022年8月1日-2023年7月31日区间)突出工作业绩的梳理工作。

重点关注机关、教辅各单位学年工作突出“亮点”,以完成“专项攻坚”任务、做出“重大贡献”和有效“改革创新”的突出工作业绩为观测依据,支撑材料需详实有力。由各单位自主申报,监察委员会梳理、评议、备案。

请申报此项工作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填写《长春人文学院机关、教辅单位突出工作业绩申报表》,具体“突出工作业绩”内容和相关“证实性材料”内容请用A4纸打印并装订整齐,连同申报表一并上报。

截止时间:2023年9月11日下班前

纸质版送:东校区行政楼A207室

电子版发:534888484@qq.com

人:李峣岑

联系电话:84537118、13514487167

 

 

监察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9月6日


 长春人文学院机关、教辅单位突出工作绩效申报表20230905.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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