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吉林省高等学校省教育厅科研创新平台优化重组工作方案》之规定,根据学校自评专家组评审,校学术委员会审核平台验收及增补申请材料,为确保所有数据准确、情况真实,现将2023年度长春人文学院报送吉林省教育厅科研创新平台优化重组名单及各类平台验收材料和申请增补材料(见附件)予以公示。
序号 |
平台类型 |
平台名称 |
工作安排 |
1 |
吉林省高校重点实验室 |
健康福祉技术重点实验室 |
参加自评 |
2 |
吉林省高校重点实验室 |
4K超高清影视制作实验室 |
参加自评 |
3 |
吉林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 |
吉林省人体数据库与服装版型研究中心 |
参加自评 |
4 |
吉林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 |
汽车电子技术工程研究中心 |
参加自评 |
5 |
吉林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 |
吉林省老年社会问题研究中心 |
参加自评 |
6 |
吉林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 |
高校中文专业大数据教学研究中心 |
参加自评 |
7 |
吉林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 |
高校影视艺术教育研究中心 |
参加自评 |
8 |
吉林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 |
吉林省民办高校翻译教育研究中心 |
参加自评 |
9 |
吉林特色新型高校智库 |
吉林省养老事业与产业发展智库 |
参加自评 |
10 |
吉林省高校重点实验室 |
数字空间环境设计虚拟仿真实验室 |
新建 |
此次公布的成果,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为异议期。欢迎大家监督。有异议者,请采用书面形式,写清异议的内容,并应署其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如需保密,请注明)。请将异议材料寄(送)至科研产业处行政楼A206。
《2023年度长春人文学院报送吉林省教育厅科研创新平台优化重组》各类平台验收材料和申请增补材料公示.rar
科研产业处
2023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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