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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节日期间严守廉洁纪律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14 供稿单位:纪委办公室 撰稿: 浏览次数: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委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持之以恒强化作风建设,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回潮反弹,保持风清气正、立德树人的校园氛围,现就做好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学习教育

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要结合学校党史学习教育工作,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和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高校教师师德“红七条”》等纪律要求,大力弘扬风清气正、廉洁从教、文明节俭、为人师表的良好风尚。

二、严明纪律规定,确保廉洁过节

要切实做到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各单位负责人要加强对本单位教职工的监督检查,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做到令行禁止。节日期间,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推动责任落实,紧盯重要节点,强化监督检查。对典型问题及时通报曝光,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全面从严治党一刻也不能放松。

学校廉政监督举报电话:0431-84519211

举报邮箱:19011467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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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长春人文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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