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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指导法学院新学期教学工作
发布时间:2023-09-07 供稿单位: 撰稿: 浏览次数:

9月6日,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宋彦军主任对法学院新学期教学工作进行指导,学院全体教师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教学工作要从“确立标准标杆”“明确培养目标”“抓常规、促养成、形常态”三个方面常抓不懈。法学专业学生应当具备专业的职业能力、就业能力,满足社会的需求,学院应当千方百计、想方设法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让学生动起来、累起来、忙起来、活起来。同时也应举全校之力,通过全员、全程、全方位“三全育人”,实现学有所成、学有所获、学有所用。学科、专业、课程、大纲、教案均应当按照审查评估的要求明确标准,未达标的专业课程应有明确的整改措施。会议强调,教学相长,课堂教学要实现四个转变,即从教师传授转变为学生能力提升、从知识体系的学习转变为认知体系的构建;从群听群学灌输转变为学生独立的自主学习;从教师是用来教转变为教师是学生用来问。法学院全体教师在会议充分讨论交流了课堂教学的“四个转变”和“两性一度”的标杆目标应当如何具体实现等问题。

法学院将继续以教育教学新理念为抓手,不断凸显教育教学中心地位,细化常规管理,深耕课堂教学,破解发展难题,着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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