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下午,学院在东校区行政楼A501会议室召开中层以上干部会议,学院领导、各院系院长、副院长、系主任、副系主任、院长助理,各教研部主任、行政、教辅、科研实训各单位副职以上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由穆树源董事长主持。会上,穆树源董事长宣读了学院成立《关于成立监察委员会的决定》。为加强学院监察工作,经董事会研究决定,成立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监察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在董事会领导下履行职责并接受监督。监察委员会主任:薛玉山;副主任:李士杰;委员有:辛文、赵莹、刘涛、陈玉才、李建辉;同时下设监察办公室,主任:李士杰。监察职责是对全院工作人员履职尽责、职务违规、不作为等方面,依法进行监察、监督、调查、处置。主要监察内容有五个方面:一是重点对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是监察学院重大决策、重要会议精神落实情况;三是监察学院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四是调查处理违规违纪行为;五是参与学院年度考评工作。
学院副院长兼监察委员会主任薛玉山在会上表态发言。他指出,学院设立监察委员会,是学院董事会的重大举措,是学院发展的必然选择。这项工作必须从学院实际出发,从董事长要求出发,在董事会的领导下进行监督检查,做到主动有为、奋发有为,大有作为;要抓住关键少数,落实主体责任,发挥监察作用。下一步,我们要抓住积极的方面,建议对有功人员进行表彰,对有问题的人员,要采取约谈、批评、处理等有效措施,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和考评机制,为学院建设发展保驾护航。
付宏政书记在讲话中指出,成立监督委员会,既是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客观需要,也是推进学院事业从管理向治理迈进、建设一流民办大学的重要举措。穆树源董事长和薛玉山同志阐述了我院监督委员会的使命与职责,完全符合省高校工委关于督导专员的五项要求精神。希望全体党员领导干部统一思想认识,自觉接受监督委员会的监督监察,用实际行动支持保证监督委员会有效有力,依法依规,正确地行使职责职权,确保各职能部门在学院规章制度的框架内有序地开展工作,确保董事会赋予的权力切实用来为广大师生员工服务。希望各位委员充分认识到责任之重大,使命之光荣,倍加珍视监督委员会委员称号,努力工作;希望同志们顺应新形势、迎接新挑战,以建院30周年为契机,共同营造风清气正、上下一心、温馨和谐、激情向上的校园育人环境,推动学院各项事业取得新进展。
吕英华在讲话中强调,监察委员会的成立,体现了穆树源董事长对学院建设发展的高度重视。近年来,学院全面建设成果显著,社会影响力不断提升,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等各项工作不断加强。2017年,学院新修订了一系列规章制度,成为依法治校的重要法规,我们要严格按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特别是在落实“317工程”和学院10年发展目标中,更要发挥监督监察组织保障作用。下一步,学院要进一步完善指标评价体系,建设数字化校园,同时,对各单位的任务书完成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通过监察跟进跟踪,推动各项工作落地生根。
穆树源董事长最后强调,当前学院形势运行正常,处于向上发展态势。学院要发展,要实现建成一流民办大学的目标,成立监察组织机构势在必行。这次成立监察委员会,就是要对全院所有人员进行全员、全覆盖、全过程的监督和监察。希望监督监察委员会要做到“认真”二字,秉公执法,铁面无私,不怕得罪人;要建立通报制度和“网上公示”,通过强有力工作,激发工作热情,推动工作落实。董事会将全力支持学院监督监察工作,希望监督监察委员会全体人员要严格按照职责和监督监察内容,切实履职尽责,发挥自身作用。 (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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