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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校友会正式获批成立
发布时间:2019-07-02 来源:学校办公室 点击数:

625日,吉林省民政厅下发了关于同意成立“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校友会”的批复【吉民管(201921号】文件,并颁发了“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校友会”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批准我校校友会正式成立。至此,历时1年半的校友会注册工作完成。我校校友会成为省教育厅批准,由省民政厅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的合法社团组织。

学校成立校友会是广大校友的多年愿望。从2017年开始,学校就申请校友会注册、筹备等事宜,加强与各地校友联络统计。校领导重视校友工作的合法化和规范化建设,把校友工作和校友会依法注册登记纳入学校转型发展和依法办学的整体规划中,调整组织构架、充实人力物力,不断加大推进力度。在广大校友、师生员工和校友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最终获批这一重要资质。

我校校友工作将坚持党的统一领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加强校友与母校之间、校友之间的联系,更好地服务校友,激励校友为母校和国家建设贡献力量。

校友会成立是我校校友工作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也是学校建设发展的一件大事,对于校友工作合法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将起到积极推动作用。同时,标志着我校校友会建设迈入新的历史时期和发展阶段,将对各地校友组织建设和校友工作开展提供便利和保障,对我校产教融合、校地合作以及建成国内一流民办大学目标的实现具有现实意义。

(供稿人:李建辉  审稿人:解克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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